文字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174 成文日期:   2024-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湖州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1-06 15:05:58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创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我办起草《湖州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总载体、总抓手,以金融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主线,探索建立满足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科技、人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末,科技金融供给要素更加充分、资本市场支持作用更加凸显、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研究提出8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和培育库。将兼备成长性和科技属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人才企业纳入培育库,并建立科技型企业分类评价体系。二是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推动科技金融服务特色机构扩面提质,鼓励金融机构向上争取科技金融类试点;依托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集聚各类金融组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三是强化金融机构政策服务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完善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产品服务、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支持银行机构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四是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保险机构开发科技、知识产权类保险产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合作,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覆盖面,加强科技金融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创新联动。五是强化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通过组建科创母基金、扩大天使基金规模、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债等方式,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体系。六是加快科技型企业挂牌上市。积极助推优质科技型企业赴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七是建立科技金融统计和考核评价体系。将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研究建立科技金融统计和评估体系,服务支持政策决策。八是推动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完善人才企业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专项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扩大“人才基金”规模,促进金融链与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科技金融发展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二是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做好总结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特点

在《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效结合。通过建立科技型企业评价标准和培育库、构建科技金融统计和考核评价体系等举措,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坚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双轮驱动。建立以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和创业投资、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以及保险、融资担保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形成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优势互补,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金融生态链。三是坚持科技金融和人才金融统筹推进。坚持把金融工作与科技、人才工作一盘棋谋划,一体式推进,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人才+产业”的发展模式。四是坚持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双向发力。在有效整合已有财政政策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出台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政策,形成政策的联动效应和叠加效应。

四、期限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30日后施行施行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有关术语释义

无。


解读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2-23987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